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6:04:25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单。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基层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简易程序的简易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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