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3:33:54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其它法规的规定,我国对企业名称的确定有如下要求:1、企业在设立时要把选定的名称连同其它事项一起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设立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该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准予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3、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准申请变更。4、企业法人改变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企业使用未经登记核准的名称或者擅自变更已经核准登记的名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处理。5、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因有特殊原因,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使用两个名称的,其资金不得重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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