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0:54:12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起诉;2、如果对方不在中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基层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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