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0:44:23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的时间的相关规定,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行政强制法》中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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