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0:46:02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犯自身权益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起诉,应当依法受理。如果证据不足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应移送机关立案侦查。机关或作出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诉。法律分析;一、哪些刑事自诉案件会受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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