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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14:32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上述规定,依照中国法律、行规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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