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15:17
目前,在受理轻伤害自诉案件时存在许多问题。很多人认为只要受害人伤情程度达到轻伤就是自诉案,机关再无权处理。即使机关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的故意伤害案子,只要一鉴定出受伤害程度为轻伤,就不再作任何处理,只告诉受害人到自诉就以为结了案。而受害人持轻伤鉴定到自诉时,又被告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受害人在和之间被推来推去,多数人都不知道谁对谁错,应该怎么办,轻伤害到底是自诉案还是公诉案,到底该谁管?笔者拟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层次的探讨,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故意伤害罪(轻伤)属不属于自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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