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16:10
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名称应冠以“陕西省”、“西”、“秦”等字样。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等。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五、有合法的资产、经费来源和5万元(行业协会10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六、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七、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的文件。(一式三份)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的文件。一、筹备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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