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20:04
法律分析。门诊的话,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内,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60%,诊疗项目90%(单次报销不超过120元;门诊大病报销的话,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相应专科治疗费用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90%;住院的话,连续参保时间越长,住院报销费用越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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