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17:41
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向提起的,首先要确定管辖的,再向提交起诉书提起诉讼。2、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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