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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1:25:08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下,具体的金额应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来确定,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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