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3:38:04
不给抚养费不能拒绝探望孩子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一、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一、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的义务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任何人不能予以剥夺。二、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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