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3:37:43
出具谅解书能减刑百分之四十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具体的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积极赔偿但是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尽管没有进行赔偿,但是取得了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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