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3:44:05
未婚生子给子女抚养费的原因是血亲关系形成的抚养义务。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和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一、父子关系可以断绝吗。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若亲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只是消除了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程序可对该关系进行解除。二、如何证明继子女抚养关系。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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