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23:42:32
综合所得可以减除的项目包括。1、免税收入。2、基本费用6万元。3、专项费用:是指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4、专项附加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5、公益捐赠支出。6、其他可依法扣除项目。(1)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2)商业健康保险。(3)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4)公务交通、通讯补贴费用扣除。(5)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除收入的20%。(6)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发生的除以外的附加税费。(7)取得保险佣金等的展业成本等。(8)取得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