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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5:32:35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可以立案吗。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00以下,不可以立案。立案追诉。(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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