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6:03:51
发生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一、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医疗纠纷药品封存能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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