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6:03:40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