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5:55:13
法律分析。(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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