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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5:5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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