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0:13:52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离婚分割房产有哪些情形。婚前购房。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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