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0:16:45
小规模起征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小规模计算公式。小规模 计算 公式:应交 = 含税价格 / (1+3%)* 3%例如,销售商品1000元(含税),应交1000 / 1.03 * 0.03 = 29.13(元)附加税 = 29.13 * (7%+3%+2%)= 3.50(元)其中,7%为城建税;3%为教育费附加;2%为地方教育费附加(有的地区不收或收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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