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5:54:43
丢失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规定处罚。丢后怎么处理。1、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如果丢失的是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仅仅丢失联,可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抵扣联导致无法认证,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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