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6:40:05
没有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否有效,根据九民会议纪要规定:“人民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主要审查签约人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从而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这一句话的意思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看人”为标准,而不是“看章”。也就是说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之时,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为有权代理人那么,即便其未在合同上盖章,或者甚至盖的是假章,只要其在合同上的签字是真实的,或者能够证明该假章是其自己加盖或者同意他人加盖的,仍应作为公司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对于合同相对人来说,如果担心合同无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之中,需要保存好盖章之人有代表权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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