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5:18:46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章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条件。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压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规规章的其他情形。■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出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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