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5:09:36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办理。1、国有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2、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出具鉴定意见。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鉴定意见,拟定处置建议报分管院领导审批。4、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鉴定专家、国资办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出具建议后,报院长或医院相关会议审批。5、医院审批后的国有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由国有资产办公室统一处理,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单件资产,报卫生部审批。6、处置国有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计财部,按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法律依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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