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2:37:43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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