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2:49:03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确了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规定,只要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破坏生产经营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都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影响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而被破坏的活动只要符合生产经营特征,就应受到保护,否则应受到保护。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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