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00:23:46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三)乡镇、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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