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21:35:17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一、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的内容。(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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