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1:04:19
改名字的手续:办理条件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氏正当理由: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改名字的手续:变更名字正当理由由乳名改为学名的;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其他特殊原因。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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