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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0:18: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军事委员会规定。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1、预编到现役的预备役士兵。2、编入预备役的预备役士兵。3、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1、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2、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成为一名预备役士兵有以下几种途径。1、退出现役的士兵,由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成为一类预备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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