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9:52:12
一、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三、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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