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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9:45:31
律师解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地址写错了,只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审批通过了,也已经放款了,一般不会要求返还。如果在审核时,就发现地址写错了,更正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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