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3:02:29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讨债款;而一般保证人在债务到期且经审判或仲裁后仍未履行债务前,可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中止、中断和延长影响。保证期间可约定,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法律分析;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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