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6:28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请求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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