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5:52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以及承租人经合理期限的催告后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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