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3:08:00
民法典209条的规定。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3、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由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物权,主要有。1、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2、因公用征收或没收而取得物权。3、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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