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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7:52
房屋征收补偿规定及选择权:根据法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算差价。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法律分析;1、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2、法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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