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9:35
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应以司法为民为根本指导思想,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基本原则,改革现有的争议解决机制,设计合理的程序,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确保劳动者正当的权利。(一)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改变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置,设立由乡镇劳动站为主导、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该组织由乡镇劳动站主导,能更好的取得劳资双方的信任,各方代表的参加便于加强沟通,以利于调解组织能尽量发挥调解作用,将矛盾消化在起步阶段,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益,节约诉讼资源。(二)实行仲裁自愿,裁审并列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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