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9:31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外伤、中毒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和资料参保人员因外伤、中毒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住院期间不能确认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出院时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经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三)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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