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2:59:15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一、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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