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4:45:33
《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法》规定了申请费的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和金额,交纳费用的标准也不同。对于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按照一定的金额范围交纳费用;对于申请保全措施的,按照财产数额交纳费用。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只需按照申请费的标准交纳费用,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分析;【法律意见】;根据《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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