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04:48:23
法律分析:一、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六)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七)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八)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