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0:49:48
法律分析。产假是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产假如果跨越两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这种情况应计入产假,产假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假期结束。职工产前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如果是难产的,也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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