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1:44:39
法律分析。缴社保。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江西城镇户籍。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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