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33:26
隐名股东有如下法律风险。1、代持协议约定不完善的,可能会影响其主张相关权利。2、因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未记载其姓名,在主张股权时,一般不会得到支持。3、隐名股东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三、关于股权确认(共)。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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