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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43:05
律师解析。听证的期限计入办案期限,如果是因查明案情而进行的鉴定,不计算办案期限。【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第一百二十 听证主持人决定或者开展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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