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41:57
一、地役权的概念;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且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的用益物权制度。地役权一般涉及两块土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地块称为需役地,而供他人役使的地块称为供役地;需役地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被认为拥有地役权,称为地役权人,供役地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被认为负有供役的义务,称为地役人。二、地役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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