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38:07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管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机关。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名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变更经历;2008年机构改革,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故此,2011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时,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修订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管理工伤保险工作过程中主要负责。一、拟订工伤保险、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二、进行工伤认定和拟定工伤预防、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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